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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组织职能将充实和完善

1998-01-05 来源:光明日报 张翼 我有话说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理事长张绍贤在近日举行的中电联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指出,今年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政府宏观管理、电力企业自主经营、行业组织中观管理与服务的新体制将得到充实和完善。

据介绍,中电联是198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电力企业、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企业没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对政府的依赖性还比较强;政府机构改革相对滞后,一些本属于行业协会的工作还没有分解出来,因而制约着行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行业组织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快,切实保证电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利益,协调独立发电企业和电网关系,及时沟通政府和企业的关系等,都将是行业组织的重要使命。因此,建设发展行业组织是改革和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外部与配套条件。电力部已做出部署,按照国务院[96]48号文件精神进行职能分解后,1998年将把电力行业管理职能逐步移交给中电联,使中电联独立履行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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